以国家需要为前提,以个人条件为基础,社会需求与个人意愿相结合,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相统一,个人的条件与目标院校的要求相适应,实现最佳的录取结果。这是填报好志愿的总要求。在此基础上,还必须坚持以下四项基本原则:
1、客观性原则。客观性原则即实事求是的原则,考生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,对总分、全省排名位次 、单科成绩、体检情况等主要因素,要清清楚楚;对目标院校、目标专业要明明白白,做到两个心中有数,做到两者的高度匹配、完美统一。既不能偏高,也不能偏低。过高难以实现,过低留下遗憾。
2、全面性原则。全面性原则,就是考生对自己情况、对目标院校、目标专业情况,进行综合分析、全面考虑。只考虑其中一点,不及其余,或顾此失彼、挂一漏万,就会造成志愿填报的失误。因为选择志愿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,包括考生的兴趣爱好、性格特点、发展潜质、家庭经济条件等等,也包括目标院校社会声望、历史沿革、教育质量以及所在城市与家庭的距离、交通状况、人文环境等等。所有这些情况都要通盘考虑。
3、充分性原则。充分性原则,就是考生不仅要对自己已知情况一目了然、清清楚楚,而且还要对未知应知情况有所预见、留有余地。任何已知条件、参考系统都是过去式,新情况、新问题都有可能出现的,要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变数,有应对策略和思想准备。比如某所目标院校或某个目标专业,由于今年报考人数出乎意料的剧增,导致录取分数骤升,因此,我们考生必须有其他目标院校作为托底志愿,以备不测。
4、分散性原则。分散性原则,就是考生设计出的平行志愿不要过于集中、要有层次、要有多向性。比如,平行志愿的几个院校志愿,要体现录取分数的高中低三个层次,不能全是高分录取的院校也不能都是较低分数录取的院校;既有省内院校也要有省外院校,既有一线城市院校也要有二线、三线城市院校,既有沿海发达地区的院校也要有边远地区的院校。再比如6个专业志愿不能都集中到热门专业上,热门的专业、不冷不热的专业、冷门的专业都要兼顾。如果志愿过于集中,就会增加落榜风险。
坚持高考志愿填报的“四项基本原则”,把志愿方案设计、修正成最佳方案,圆考生一个实现理想大学的美好梦想!、